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学校决定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上班(教学任务补第十周星期二的课程安排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(教学任务补第十周星期三的课程安排)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。各级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假日安全教育,做好假日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、应急处置及稳定工作。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及饮食供应工作。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校办公室
2023年4月19日